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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程序法有哪些,规定是
释义
    在我国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还有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再审程序有哪些
    1.认为原判错误,申请再审。2.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标的涉及案外人权利(所有权、担保物权等阻止标的物转让和支付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均可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3.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
    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一、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二、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三、审理案件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1、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2、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三、作出裁决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中间裁决是指对审理清楚的争议所做的暂时性裁决,以利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整个争议中的一些问题已经审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终局性裁决。这种裁决是构成最终裁决的组部分。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的裁决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地点,以及仲裁决员的署名等。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应立即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医保报销程序有哪些
    1、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2、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3、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 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 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 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4、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选举村长有哪些程序
    有以下程序:一、选举的准备工作。把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雨绸缪,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二、选举的宣传发动。组织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动员选民积极参与。三、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四、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五、提名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六、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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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