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入党是件很光荣的事情,有种荣誉感。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必须各方面比较优秀,想争上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