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哪份为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遗嘱人生前立有几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其中公证遗嘱优先于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公证了的,以最后设立的公证遗嘱为准;都没有公证的,以最后设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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