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包含下列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条款内容有冲突时,按照下列顺序解决。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公证遗嘱;(2)有效的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成立的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废除了公正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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