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 |
释义 | 一、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可以监视居住,而无需逮捕批捕。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予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 1、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 2、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5、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第二种情形是指对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 1、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2、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3、证明有无犯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等9种情形。 (三)第三种情形是指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相关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比如说患病比较严重的,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法妞问答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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