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转让与抵押担保之间的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转让和抵押担保之间的优先顺序一般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确定的。即先登记先优先,先确定权利先受到保护。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则可能存在特殊的优先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设定的优先顺序,按照权利确立的时间先后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优先顺序:(一)以后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先登记的地役权;(二)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取的先按照其权利性质排序,同一种性质的按照时间先后排序;(三)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另有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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