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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订金与定金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释义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定金是合同双方预先支付的一定比例的款项,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没有担保效果,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交付定金后,主合同成立;而订金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
    法律分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拓展延伸
    订金与定金的法律区别及适用场景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适用场景。订金是指买卖合同中买方在确认购买意愿后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作为确认交易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保证。定金则是指双方达成协议后,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一定的违约责任。订金主要用于预定商品或服务,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而定金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退还或抵扣最终交易款项。在合同纠纷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为订金或定金,并据此决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金额。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订金或定金的性质、金额、退还条件等,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结语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定金是为确保合同履行而预先支付的一定比例的金额,具有明确的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在合同纠纷中,明确约定定金或订金的性质、金额和退还条件是避免纠纷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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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1: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