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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吉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流程怎么走
释义
    一、吉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吉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3、《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吉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吉林市文化东路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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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6: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