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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拍卖无效的五个条件
释义
    拍卖无效的五个条件如下:
    1、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司法拍卖目的是通过司法拍卖实现执行标的物的价值的最大化,从而既满足债权人对债权的受偿的要求,又能把债务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的限度,所以司法拍卖需要经过充分竞价;
    2、买受人不具备法律的竞买资格,有的法律基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需要,对特定的财产权属的变动规定了特殊的竞买资格,如果竞买人不具备这样资格,即便拍定标的物,这样的拍卖也应当撤销;
    3、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的竞买条件的,拍卖机构未经人民法院允许擅自设置一些违规、不合法的拍卖条件,这是违法的,这样的拍卖即便拍定,也没有实现价值最大化,亦应当撤销;
    4、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司法拍卖另外一个原则,就是信息披露一定要充分,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公告,那么从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角度,应当撤销;
    5、对司法解释没有列举的其他情形,严重违反拍卖程序,是不是严重违反拍卖程序就一定撤销,也不一定。而是必须符合严重违反拍卖程序并对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造成内部人竞买或者造成价格过于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损害当事人的价格,这样的拍卖才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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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