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特情活动费:特情、耳目(含狱侦耳目)为我进行工作时所需的交际、职业掩护、交通、奖励和其他活动费。(二)特情招待费:招待特情、耳目用餐、烟茶、文娱等活动费和礼品费,接待境外联络工作对象所需的费用。(三)特情补助费:特情、耳目为我工作伤亡的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慰问费,以及生活困难补助费。 法律依据:《公安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公安业务费是公安机关主要用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经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机密性和特殊性。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财力可能,尽力安排好年度经费预算,并在执行中加强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