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成都印花税收费标准 1、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3、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4、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每次核定的有效期一般短的不得少于1年,自核定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