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律师可以接私人案子吗 |
释义 | 公职律师可以接私人案子,但是不能有偿私接案件。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在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享受公务员待遇。公职律师包括政府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政府律师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应按有关规定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公职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下列法律事务: (一) 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二) 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 (四) 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 (五) 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七) 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八) 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四条 公职律师依法享有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有权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和其他必须的工作职权、条件。公职律师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根据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但是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要经过单位和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司法局的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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