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能抵押房产,相关手续办理需要抵押双方携带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只要其抵押的房产产权明晰,属于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范围即可。抵押人抵押房产是指将其有权利处分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不能抵押的财产,具体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