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放弃房产继承 的程序如下一、必须由 放弃继承权 的继承人亲自去 户籍所在地 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 继承的遗产 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 放弃遗产继承权 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 放弃继承权公证 申请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