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在退休之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领取: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关系确定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三条  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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