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男方收入算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和其他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安置补偿费和一次性费用。其中继承遗产的财产权利取得在夫妻关系期间,即使未实际占有也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男方的收入被视为共同财产。以下所述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工资、奖金,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种福利性和政策性的收入和补贴;2. 生产和经营收益,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益;3. 知识产权收益,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或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对于继承和赠与所得的财产,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在实际占有财产之前终止,只要继承或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或所赠与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的规定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