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和重疾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产品。相互保是一种互助式保险,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共同组成,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承担风险。重疾险则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承担风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进行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必须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专业,以保险合同为主要业务活动,承担风险,提供保险赔偿,为客户提供服务。 2.《相互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相互保险的资金仅用于相互保险业务,不得用于股权或利润分配,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造成收益。 3.《保险法》第五十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均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谎报、隐瞒重要事实。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相互保和重疾险的经营方式和保障方式有着不同的法律要求。消费者应当针对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