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应该填写什么? |
释义 | 户籍应当写户口本上的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一、外省户口迁入本地流程是什么? 1、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写出个人申请,迁移户口理由等,报公安机关审批,经城市公安机关同意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3、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上户口,有效期十五天,户口上完后因地址变更,需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二、不知道地址可以起诉吗 当然,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一般要求提供经常居住地(常住地址),如确不清楚,至少应当提供户籍地址,以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查询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以通过向公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含户籍信息和暂住证登记信息)的方式进行。 三、身份证上的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样,是对日常生活没有太大影响的。户籍变更后,身份证只要依旧在有效期内的,就可以正常使用,而户口本的使用也不矛盾。在办事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时,在现居住地相关选项里填写户口本上的居住地址就可以。身份证可以到期后再去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致时,一般先按照户口本上的填写,然后身份证到期进行更改。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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