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办公厅可不可以制定规章 |
释义 | 国务院办公厅可不可以制定规章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内务机构,是无权制定规章的,规章应该由国务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规章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条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国务院具有哪些职权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