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拿完多久可以赠与 |
释义 | 一般赠与后只需要办理过户,需要时间一般是30天左右。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何撤销房产赠与? 撤销房产赠与如下:赠与人可以通过通知或者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撤销房产赠与,但要符合撤销的条件:房产的所有权还未转移;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拒不履行抚养等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你好,我的房子还没有供完,怎么办理赠与 没结清房贷的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权属有争议或者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赠与人应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办理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赠与房产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赠与房产过户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公证费、契税、权证印花税以及合同印花税。根据税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公证费的收取标准为:受益额的2%,不得低于200元。也就是说,该赠与房屋按照市值估价,取2%作为公证费:但当公证费按2%计算不足200元时,按200元收取。契税的征收标准为:房屋估价值的1.5%;合同印花税的收取标准为:房屋市值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为:5元。此外,房屋过户除了税费外,还需登记费、交易费和评估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第一条第二款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赠与房产是否要登记? 赠与房产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2、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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