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查阅权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查阅的一种民事权利。 一、股东知情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不属于。股东知情权纠纷属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而合同纠纷则是因合同关系引发的民事纠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如果知情权受到侵害,有权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二、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怎么做?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做法: 1、小股东可定期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确认公司经营状况; 2、公司股东会决议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3、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其他做法。 三、小股东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小股东通过下列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必要是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危害自己利益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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