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抚养与赡养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自愿抚养教育继子女多年,依法能认定存在抚养关系的,那么可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权利义务规定。即便继父或继母原先抚养继子女多年,后来因各种原因而不愿意再继续抚养,也不违法。 一、再婚帮继子带孩子老了继子能否赡养 再婚帮继子带孩子老了继子能赡养。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继父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继子女也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于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孩子赡养父母的,可以精神上给予安慰,经济上给予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儿女是否有义务赡养与父亲同居的老太 1、受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三、再婚夫妻的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再婚夫妻的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再婚夫妻的子女对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同时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