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体户口户主页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去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丢失证明; 2、再由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首页原件或者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 3、经核实后备齐以上材料后,派出所户籍科人员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补领流程: 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 2、身份证的补领。 前些年,身份证丢失后补领的确很麻烦。需要登报(有些地方需要在指定报刊上登报)挂失后,凭挂失登报的报纸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不过,现在不需要登报挂失了,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了。 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综上所述,集体户口那张纸丢了需要补办,当事人可以先去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丢失证明,再由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首页原件或者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