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资格证要求五年一审,仅对于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证审核注册程序】 1.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3.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4.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3)(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五年一审制度,是近几年实施的,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实施的范围,只在目前实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省市区,目前依然在实行教师资格省考的省市区暂不实施度。 二是实施的对象,有的全国统考试点省市区只针对公办学校在职在岗的正式在编教师,有的全国统考试点省市区针对公办、民办专学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教师。 三是对只有教师资格证而没有属在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实施五年一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一章的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