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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书怎么写
释义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2、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6、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7、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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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