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互助保障给付怎么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职工只需缴纳10元或数十元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灾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开展,从2010年起开始向乡镇街道和非公有企业延伸,将加大向其他企业推广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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