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上限
释义
    

法律主观: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市区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待遇和“三线人员”困难补贴待遇作适当调整。苏州市人社局消息,明年1月1日起,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部分养老待遇给付标准有所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四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元、1400元、1800元、2200元,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600元。在今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面推进和有效实施的基础上,明年起将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和居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1400元、1800元、2200元四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25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170元。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600元。从2008年起实施“三线人员”生活困难补贴制度以来,补贴标准稳步提高,明年起将继续加以调整,由200元提高至220元。市区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费标准也将提升,明年起市区按月领取征地保养金待遇的被征地农民丧葬补助费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3600元,费用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中列支。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2: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