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 |
释义 | 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 欢迎您使用教付保的产品和服务。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并深知您的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对您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最大努力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行业最佳实践为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提供充分的保障。 1 个人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1)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在本隐私政策中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用户密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照片、性别、年龄、通讯地址、位置信息、通话记录、订单信息及交易状态、支付信息、提现记录、银行卡号、评价信息、日志信息、设备信息、IP地址、教付保平台购买记录。 (2)我们(教付保平台)认为,为了您的合法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取得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第1.1条之外的个人信息时,您同意教付保平台有权利届时获取相关信息。 (3) 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在本隐私政策中包括:手机号码、用户密码、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明、位置信息、通话记录、支付信息、提现记录、银行卡号。 (4) 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即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得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处理后不能被复原的信息,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5)其他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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