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没收财产的数额 |
释义 | 没收财产的范围的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一、能否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有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二、没收财产会不会牵连家属 没收财产不会牵连家属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部分或者全部财产。没收的范围只能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的所有财产及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得份额。根据法律规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家属的财产。 三、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没收财产不是没收犯罪分子的家属所拥有的或者应该拥有的财产,而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时,应当考虑犯罪分子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比如甲乙是一对夫妻,甲被判处没收财产,没收的财产不能包括乙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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