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出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
释义 | 我国《刑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前者适用于要求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后者适用于所有公司。虚假出资是承诺出资但未实际到账,抽逃资本是实际出资后又将资金或物品取回。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一个是虚报注册资本罪;另一个是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由于我国注册公司基本实行认缴制,一般而言不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但是对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比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它们的股东如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持续出资不够的情况,就有可能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了。另一条罪名,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它就适用于所有公司了。这条罪名主要是针对公司的发起人,如果股东承诺要出钱但是一直没有把钱打到公司账户,说要出物,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等,就称作虚假出资,说白了就是骗人的;所谓的抽逃资本,就是股东确实把承诺给公司的都给了,但是在公司成立后,又把之前给的钱或者物,给拿回去了,其实就相当于做做样子,给一下然后就拿走了,所以,上述情况如果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会涉嫌刑事犯罪了。 拓展延伸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刑事责任或将追究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在公司成立或增资时应按照约定出资,但若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构成欺诈、虚假陈述等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启动刑事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股东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导致股东面临刑事处罚,如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判决。因此,股东应严格履行出资义务,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公司也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以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在公司成立或增资时应按约定出资,否则可能构成欺诈、虚假陈述等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可启动刑事调查,根据结果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导致罚款、拘留或刑事判决。股东应严格履行出资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以免承担刑事责任风险。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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