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子女适用《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