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当自己遭遇侵权行为时,如果自己的精神也得到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失。比如自己的特定纪念物品毁损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失。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呢?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的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五)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一、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吗 是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2、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