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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损失费在什么情况下要赔付呢?
释义
    侵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在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应当赔付精神损失费,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的,以及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的。
    一、侵犯名誉权的赔偿金是多少
    如果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恤金。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其中的赔偿损失,是指由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和健康的行为人对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付一定的金钱或物质,以使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获得补偿和慰藉。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主要不能请求精神损失费的情况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不能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不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但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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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0: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