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答辩状的写法如下: 1、需要写明答辩人一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2、写明答辩事由和相应的答辩主张; 3、必要时应在答辩状中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 离婚诉讼答辩状是离婚诉讼的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者上诉人的起诉或者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并予以答复或者辩驳的一种书状。被上诉人应当在受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由法院主持,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是裁判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达成的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