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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可以开具发票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如果分公司业务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2、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给开具普通发票,而且总公司不能抵扣;也只能给开具普通发票,不存在抵扣问题。
    3、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代开增值税税率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觉得麻烦,也可以由总公司统一寄出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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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