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具体措施上,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营造尊重生育的社会环境。二是着力帮助女性平衡家庭和工作。三是提供高质量的生育体验服务。 法律依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一是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孕产期的生理健康,确保其在围孕期和围产期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和足够的休息。 二是保障婴幼儿得到必要的照顾,通过父母的休假与公共托育机构共同实现对婴幼儿的照料。 三是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的收入,避免因生育导致收入来源丧失。 四是避免用人单位责任的畸轻畸重。由社会保险而非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假期津贴,可以减少员工生育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额外成本,避免用人单位因为更多聘用了育龄期劳动者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助于减少对聘用育龄女职工的顾虑。 五是鼓励父亲更多参与育儿。父母双方共同参与育儿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也可以减少女性受到的就业歧视。让男方享受一定的假期,从经济和文化上都能起到较好的鼓励和倡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