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的三无产品有哪些 |
释义 | 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 一、假冒商品是指什么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 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为假冒商品。 二、伪劣商品具体范围是什么 伪劣商品的具体范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以下14种情况下的商品为伪劣商品,它们是: (1)失效,变质的; (2)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3)所标明质量与实际不符的; (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及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的; (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销的; (7)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阴的; (8)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重要工业品末标明厂址)的; (9)对限时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10)对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未标明的; (12)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13)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14)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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