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烟草证审核,零售户需在有效期满的前30日内提出烟草证延续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供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审核: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烟草专卖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个体户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