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吗 |
释义 | 可以,但是暂住地区需要符合学籍、户籍或者人事关系所在地其中的一种,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在实行全国统考的省市区,改革当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需要考教师资格证,改革前已经入学的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在非全国统考省,师范生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 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情形: 1、学历不达标者 根据现有规定:大专学历可报考幼儿和小学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但是高中必须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2、户籍限制 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在本省以及本省高校在校生能在本地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其他特殊限制 比如被撤销了教师资格的在5年内都没有报考资格。 4、地域条件不满足 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社会生必须在户籍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试,在校生必须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考试。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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