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虎门综合服务中心 1.市外户籍居民申请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只需要提供与本市户籍居民同样的申请材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原居民身份证(损失补领除外); 4.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提供,并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所在镇街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是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异地办理的身份证怎么查询进度? 1、首先进入手机支付宝首页,在首页中找到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点开; 2、在“市民中心”中找到“公安交管”点开,如下图所示; 3、在“公安交管”中找到“身份证办理进度”点开; 4、输入身份证受理编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身份证办理进度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