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公证遗嘱的变更流程 |
释义 | 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是: 1.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方式是: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一、立遗嘱一定需要去公证处吗 立遗嘱不一定要去公证处。 只有订立公证遗嘱,或者办理遗嘱公证,才需要去公证处。对于前者,因为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所以必须要到公证机构办理。对于后者,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出于各种考虑,可以选择去公证处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增加遗嘱的证据力,以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因遗嘱的效力等问题,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立遗嘱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其他形式的遗嘱不一定要去公证处。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申请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 申请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办公室办理; 2、接受,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由公证处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重点检查遗嘱人的身份和意思是否真实,是否受到胁迫或欺骗; 4、出具公证书,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已经公证了能不能撤回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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