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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购房信贷政策有哪些
释义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具体为: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改善性购房家庭二次购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北京目前的购房政策是什么
    北京购房资质:1、京籍。个人名义1套家庭名义两套。2、非京籍。连续60个月纳税或社保只能买一套。3、有工作居住证。个人名义1套家庭名义2套。4、在京现役军警籍个人名义1套家庭名义2套。通州的购房资质:在满足北京购房资格的条件上还需满足以下的条件:如果是京籍名下无房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京籍名下有一套住房在通州落户三年以上或者在通州上班缴纳个税或社保三年以上可在通州买第二套在北京满足60个月的纳税或者社保且近三年有连续在通州缴纳个税或者社保的情况可以在通州买一套。
    购房政策
    政策如下: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一、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3、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二、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1、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3、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如下: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二、购买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地点: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购房人到销售现场登记。由开发商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房屋权属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购房资格。三、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户型面积:套型面积以90平米以下户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四、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与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区别:根据规定符合限购政策在北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对家庭资产、收入等方面均没有限制。而限价房的申请条件是: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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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