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夹腿要赔偿多钱 |
释义 | 我觉得不管在什么时候,司机都要查看乘客在下车的过程中是否全部都安全地下车了。有一些司机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细心的问题,导致有责乘客在上车或者下车的过程中摔倒,如果是老人或者是孕妇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觉得驾驶员一定要多加的小心。 在10月15号,河南开封就有一位公交车司机,当时有一名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孩子还没有完全地下车之后,司机便把车门给关上了,向前行驶,当时这个孩子的腿被车门给夹住了,所以其实这个公交车就把孩子拖行。 妈妈见此便上前最抱住了孩子,但是由于车速越来越快,最终导致了妈妈也摔倒了。后来这个场景被旁边一位穿白色衣服的女子看见了,之后他马上去帮助这个妈妈。而车里面也有乘客看见了,马上让司机停车,还好司机停的及时,不然的话将会发生不可想象的后果。这个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司机的粗心,导致了这个孩子受到了严重的惊吓。 虽然这次事故并没有让孩子受伤,但是我相信孩子一定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因为根据监控视频看,这个孩子的年龄还非常的小,所以我觉得司机在开车之前一定要查看好车附近有没有乘客,有没有行人。还有在关车门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乘客还没有下车。不管在什么时候开车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而公交车司机,他承载了很多人的性命,也承载了很多家庭的希望,所以我觉得公交车司机是最要小心的。而现在很多公交车司机他们都非常的急促,我们都知道公交车他室友行驶时间的,只要在时间之内跑完一圈不就行了,而且像一些老弱病残,我们可以多去帮助一下他们,不要去催促。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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