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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连养老保险转移条件与材料
释义
    转移条件
    省内转移
    1、参加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大连市流动至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参保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参加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流动到我市就业参保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跨省转移
    1、跨省流动到非户籍地就业且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转移材料。
    注意:非大连市户籍且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
    转移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
    3、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参保人员)
    4、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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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5: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