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整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债务重整即债务重组,这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属于会计学上的概念。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 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 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 债务重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 (二)债务转为资本,即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三)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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