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军人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干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一样。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2、军人结婚必须经部队审批同意。3.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 一、军人结婚的流程是什么 关于军官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营以下军官申请结婚,由团政治机关审批,团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经批准结婚的军官,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和军人结婚政审会查女方征信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婚需对女方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内容:①国籍及民族;②确认对方工作性质及家庭社会关系;③确定相处的对方是否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等等。征信不属于政审内容。 三、现役军人结婚的程序是什么?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