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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金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释义
    1、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
    3、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助学金、丧葬补助费;支付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
    4、各单位到外地采购,必须通过汇兑或者其他结算形式,不得自带现金。
    5、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零星开支的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
    6、现金收支量较大的单位,要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现金。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按照账钱分管的原则,凡与现金有密切联系的账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人员在监制现金收付记账货单时,必须严格审查有关凭证,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的支付范围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4、个人劳务报酬。
    5、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9、除上述第5、第6两项之外,各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每人每次不得超过本单位的限额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可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金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二、法律咨询
    网友: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是多少呢?
    律师: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夭。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其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现金限额=[(一定时期现金支出总量一同期非日常零星现金支出总量)/总量统计期的天数]×限额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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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