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释义
    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国际法委员会《国家责任条款草案》规定,一个国家对于本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应承担责任,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的条件:
    1、客观上,该行为违背了该国的国际义务,造成对外国权益的损害;
    2、该项侵害可归责于国家,即“可归责性”。一国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其国际义务,是以国际法为标准的。国际不法行为应当归咎于国家,否则不能引起国家责任。国家只能对“以国家或政府名义从事的、由国家正式授权并控制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
    一、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1、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
    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持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严格履行有关国际条约。当国内法与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发生冲突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涉外交通事件处置过程中,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充分适用各种法律手段制裁不法行为,不允许任何有损国家主权的事情发生。
    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是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国主权的行使。
    2、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一律平等
    由于涉外道路交通事故不仅涉及中国人而且涉及外国人,根据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侵权损害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而且本国人与外国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时,应该对本国人和外国人的权利进行平等维护。
    根据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尽管不受刑事、行政、民事的管辖,但是在民事权利义务上是平等的。
    3、有理、有利、有节
    有理,是指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结论和意见要建立在充分的证据基础之上,符合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有利,是指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要有利于国家对外关系、对外政策的需要,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有节,是指在办案的过程中,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要适可而止,不宜穷追不舍。
    二、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即一国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对另一国所进行的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即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国家公职人员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根据宪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3)民法上的国家赔偿。即国家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或其他民事活动中侵害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4)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2 13: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