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部级副职 42正司(局)级 24副司(局)级 18处级 12处级以下 9,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省级副职 42正厅(局)级 30副(局)级 24正处级 18副处级 12处级以下 9,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市级副职 30正局(处)级 24副局(处)级 18局(处)级以下 9,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县级副职 24正科级 18副科级 12科级以下 9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