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前置审判事项是指,公司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事项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内的,在办理注册登记之前需要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申请经营许可并办理注册登记。 前置审批是指一些特殊的网站内容在备案的时候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一个备案,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获得备案号。 前置审批程序过多,大大的增加了商事主体的开业成本,挫败了商事主体的经商信心。以饮食为例,商事主体如要从事饮食服务,必须事先租好场地,并对其进行装修改进。当其厨房的各项设施及卫生条件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才能去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办理下来,还得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项手续,等一切就绪后才能开始经营。这段时间下来,商事主体得在无营利得状态下支付店铺得各种费用,无疑是一项巨大得浪费。所以,我国应借鉴英国等国的经验将一部分不太重要的前置审批移到后面,进行后置审批,以增加效率,促进交易简便、迅捷。 目前涉及到前置审批内容的网站有:出版、电子公告服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教育、文化、新闻、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保健 。出版需要去省新闻出版局申请,电子公告服务需要在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需要到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申请,教育需要到省教育厅,文化需要到当地的省文化厅申请,新闻需要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请,药品及医疗器械需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医疗保健需要到当地省卫生厅申请。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